咨询详情

我们公司在我2014年7月11日进入公司8月转正签合同!为什么到了2014年12月31日说合同到期了!有不给什么补尝!请问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14-12-31 1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经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要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是否到期。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一般工作每满一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一年,但在半年以上的,需支付1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的,需支付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