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7月14,孙某在商场购物时,突然感到腰部被撞了一下,当时她发现手机不见了,看见一名男子的手正从她的口袋中抽出,她一把抓住了该男子的手臂,孙某说,当时无论她怎么喊,商场的工作人员都无动于衷,没有人帮她的忙,后来小偷挣脱孙某的手逃跑了,孙某跑到派出所报警,在派出所的调停下,该商场的一名科员向孙某当场道歉,接着该店负责人吴店长当场答应当晚九点赔偿孙某手机损失费3000元,但几天过去仍然没有消息,于是孙向消委会投诉,该商场认为,孙丢手机是他本人不慎造成,要求商场赔偿不合理的。问:消委会最后如何处理,为什么?该案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 2008-10-27 20: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