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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因原单位每个月拖欠工资(累计达到2万元左右),我将原单位告上劳动仲裁。在原单位期间,单位为我们配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由于单位至今没有付清我们的工资,我们将这台电脑拿走了。现在由于我们把原单位告上劳动仲裁,原单位到法院起诉告我们偷骗公司电脑。并且不辞而别,因此不给工资,还要告我们偷骗公司电脑。现在劳动仲裁的结果还没有下来。劳动仲裁上我们提交了劳动合同书和工资单作为证据。而且对方承认了我们提交的东西的真实性,对方提了一堆公司的规定,说我们是不辞而别,按公司规定不应给工资。我想问问,在法律上我们是否违法,针对欠工资的仲裁,我们能不能拿到工资。针对电脑的事情。我们是不是违法。我们不是不愿意退电脑,但是必须要先给我工资。这样的要求法院会不会支持。我们现在需要做些什么针对他们的起诉。谢谢~!

刑事辩护 2010-07-09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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