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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期的业主,从08年4月9号买房至今,房子仍然未拿到。合同上的交付日期为09年的12月31日,而开发商因为种种原因拖至2010年3月31日,我们业主并非无理之人,认了这次违约,当苦苦等到3月31日来临又收到一份违约涵,说是因为天气恶劣原因导致再次违约(其实你们最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交不出房),将违约日期拖至2010年6月30日,写这份材料已经是2010年的7月2日,开发商不但不寄违约涵了,连电话都没有一个。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全体业主想要集体维权,可行吗?

其他 2010-07-12 0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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