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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2007年和前妻离婚,09年我们再婚,就在08年执行庭把我老公的工资卡全部冻结了,我曾咨询过律师一次,律师说完全冻结不合法,我们就找到执行庭,执行人威胁我们说我们是闹事,看怎么治你们!我们很害怕,我想请问他们有没有权利冻结我的银行卡,我老公除去缴纳抚养费每月就剩900元左右,我们生活在德州市,他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按法律冻结之后应给我们留多少钱的生活费。冻结他的工资要有执行庭书面通知,通知里面应有那些内容?

争议解决 2019-09-07 15: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如果你们有存款,那么需要对存款进行分割。你的工资如果已经花完,并无剩余,对方无权以工资清单要求划分工资,有工资清单并不能证明一定就有工资,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
    3,如果你有工资支出的发票,或者个人使用,或者用于家庭支出,本来就只有四五千元,数额不大,如果有发票则尽量收集。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数额较小,没有争议的必要。
    4,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告知对方你已经全部使用这笔工资,已经没有剩余的,无从分割。
  •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
  • 对于冻结个人银行储蓄款的情形,如果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或者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个人银行储蓄款进行冻结。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他没有权利冻结你的工资卡,生活费应该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应有裁定书,数额及期限
  • 首先如果债务是发生在你老公和他前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话,你老公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承担后你老公将来可以向他的前妻追偿的。 法院执行庭有权查封你老公的存款及其他财产,但在冻结执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应保证被执行人及其被抚养的亲属的生活问题,最后除去孩子抚养费只有900余元,确实不高,并且还有他的母亲需要赡养,你可以书面向法院反映一下,写一份《执行情况反映书》
  • 他没有权利冻结你的工资卡,生活费应该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应有裁定书,数额及期限
  • 生活费应该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应有裁定书,数额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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