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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已经离婚了三个女儿,当我姐姐还是大人的时候,我被判处父亲、姐姐为母亲。后来爸爸找到了另一个女人,把他的财产交给了她的儿子,说她的儿子会给他老年,不管,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12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
  • 您好,给彩礼钱不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可以协商。
  • 你妹妹有权利继承她亲生母亲的财产,也就是你母亲的财产。你母亲可以写一份遗嘱,把财产赠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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