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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企业签署三年的劳动合同书,彼此的,沒有历经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沒有办社保,近期准备离职,合同书上面有写要叫大半年薪水的合同违约金,我想问一下这合同书法律法规上合理吗?我离职得话要陪给企业合同违约金吗?

继承 2020-09-13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 您好,泄密赔偿的相关规定在保密协议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具体赔偿事宜可参考保密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 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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