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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问题。我与他人合伙工作,然后中途辞职。它已经由法院判决,现在已经执行。然而,被告总是不履行,所以法院敦促他。法院说这个人没有财产,现在他打电话来,而被告总是说其他人不在那里。法院让我自己找个人,找到后告诉法院。我现在该怎么办有这样一个问题。我与他人合伙工作,然后中途辞职。它已经由法院判决,现在已经执行。然而,被告总是不履行,所以法院敦促他。法院说这个人没有财产,现在他打电话来,而被告总是说其他人不在那里。法院让我自己找个

离婚 2020-09-15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被告没有资产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 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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