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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后的合同协议上的条约有法的效力吗

离婚 2020-09-26 2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其它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主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担保合同就一定有效,担保合同也会因自身原因而无效或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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