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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在国内签订的,是不是民政部门签订的协议,算算?

离婚 2020-09-28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是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协议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夫妻婚内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的,但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离婚协议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又涉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除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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