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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事实收养放弃是在被收养者14岁之前形成的,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吗?

离婚 2020-09-28 2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收养满十四周岁的孩子,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 办收养手续的流程: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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