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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律师有人向我借钱。这是一张有担保人签名的借条。现在借款人跑了,我可以向担保人要钱吗?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

债权债务 2020-10-10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第一首先要写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第二其次是要写清楚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它包括主债权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一切的费用,主要有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三再者就是担保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
  • 写借条的内容:
    1、借条是用来明确债务关系的,应包含,债务双方的法定全名,具体金额。
    2、借款日期、期限,借款利息。
    3、本息偿还金额,本人手印或亲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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