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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去世了,留下了立遗嘱但没有公证的房子。这份遗嘱有法律效果吗?

继承 2020-10-11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你好,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的,公正遗嘱只是遗嘱的其中一种形式,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所以没有存在遗嘱没公证的情况下不能继承,你可以根据你这个遗嘱进行继承遗嘱书上所包括的财产等。
  • 你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人是基于个人自愿,意思真实并且立遗嘱的时候神志是清醒的情况下,同时最后遗嘱人签名了,那么这份遗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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