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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套拆迁房,现在在验收交付阶段。搬迁前,房子的产权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新的产权证可以直接改成我的名字吗?怎么处理?需要什么手续?谢谢你

拆迁补偿 2020-10-13 0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权房是指享有完整的房屋产权,是可以享受动迁补偿的。
    1、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2、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 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 持被拆迁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到拆迁单位办理拆迁协议更名手续。如无遗嘱,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并将协议变更为配偶名下。如果其配偶同意将协议变更给某个子女(其他子女必须书面同意放弃),必须签定书面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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