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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下班吃饭的时候喝多了,然后坐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左手腕骨折。是工伤吗?非常感谢

综合法律 2020-10-13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上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职工晚上加班后下班回家途中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
  • 因工作需要受夹伤的或在工作场所受伤的,保留相关证据,可做工伤认定。
  • 工伤必须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害的,具体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结合你骨折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必要可咨询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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