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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一起买房子,还债,他结婚前有女儿,结婚后我们也生了女儿,结婚后买的房子,他以前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0-10-14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在婚后如果想证明财产的归属,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即可。双方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如是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女儿可以继承你们的遗产。。。。。。。。。。
  • 您好,房子本身有一半属于你的,他只能处分属于他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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