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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孩子判给女方。现在孩子上大学,小学到高中的学费都是男方出。我可以要求女方支付一部分大学费用吗?

离婚 2020-10-16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尚未独立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变更孩子抚养权办理流程是:
    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2.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 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如果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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