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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长沙市房地产中心的窗口不经营户口。我该怎么办?窗口要求赠与人到现场,其中一人已经去世了。

房产纠纷 2020-10-16 1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办理委托代理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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