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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亲再婚,继母要求买房,所以父亲婚前买房,但过户到继母名下。现在父亲病重。如果弟弟妹妹在他死后有继承房子的权利?父亲和继母去公证处公证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继承 2020-10-18 09: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房屋有一半属于父亲的,另一半属于母亲的才能被继承。按继承法继承。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则母亲的剩余财产由父亲,子女平均分配。
    若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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