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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方出轨,想再次离婚,有一个6岁的孩子。这个属性应该怎么划分?房子是婚后盖的,以父母的名义,我的钱,

离婚 2021-01-26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 第一,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是均等分割,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时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第二,如果女方存在重婚,或者本身为配偶,但是与他人同居的,从而导致离婚的,而男方又属于无过错方,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具体可以查看婚姻法第46条规定。
  • 男方出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不必然就少分,甚至不分,女方不必然就多分,甚至全分。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婚姻法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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