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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了,孩子都是我带大的。我同意离婚。我也没找她要孩子抚养费。现在她起诉要孩子。我不想给她。法院会怎么判决?

离婚 2021-03-14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 你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最大的合法权益。
  • 你好,你是可以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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