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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扶养孩子还强求带孩子走,教孩子不该说的话怎么办

离婚 2021-03-21 1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男方不抚养孩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其法定义务。
  • 女方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与否,都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不抚养孩子,孩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由于孩子还未成年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母亲代理;如果是离婚后抚养权判给男方,男方不抚养孩子的,女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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