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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地基是父母名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盖的,离婚女方可以分房子吗?

离婚 2021-03-27 09: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视情况而定。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平均分割。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
  •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不一定可以分,需要界定该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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