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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腕子划伤后医治期已过,现是康复治疗期内在上班了,我想问一下这工资怎么算的

综合法律 2021-04-12 14: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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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纠纷涉及工资的情况很多,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款,《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第四款规定,不定时工时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办理审批手续。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办理审批手续。
    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适用有关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
  • 按照受伤前平均工资发放的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2、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停职留薪等,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工伤期间工资照常发放,治疗费用可先垫付,之后向公司索赔;
    3、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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