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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天前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现在又想补办材料去法院提交,可以吗?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离婚 2021-04-13 2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立案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双方当事人存在民事纠纷,符合立案条件的,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应当立案。起诉的条件,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人在立案时应提交的材料: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起诉费证明
  • 立案后就进行了审理程序。需要根据诉讼请求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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