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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开车时发生发生了事故,伤害了一个人,现在出院了。我的车有保险、强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不免保险,伤员4万元的保险公司只支付2万元以上,伤员打算起诉,剩下的没有赔偿金,需要我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1-04-27 13: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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