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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因为和别人吵架,用砖头打了对方的头,流血了,在医院检查,颅内发现了两个出血点,事件的原因主要是我,他们管理我需要所有的医疗费,我需要20000元,故意伤害我,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1-04-29 19: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于精神病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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