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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武汉,重庆。我需要去武汉办理婚姻登记。我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 2021-04-30 15: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并不一定由婚姻登记机关的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没有离开住所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如果是离婚的要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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