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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车抵押给个人,控制了十万元。银行还没有付五万日元的钱。绿本不在他手里。现在抵押给个人的时间到了,人要卖他的车。他现在想让我买车,不知道这个麻烦是怎么合理的,安全可靠吗?

银行 2021-05-01 13: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第3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34条第1款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欠债人作为债务人,可以用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需要提醒的是,用房屋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才生效。
  • 您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办理汽车的抵押贷款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是需要先提供相关材料,然后借款方评估人员对抵押车辆进行综合评估,之后签订车辆抵押合同之后并同时进行公证
    最后进行交付,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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