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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劳动纠纷 2021-05-12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具体看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而定。
    1、签订3个月以上,不满1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签订1年以上,不满3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签订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你好,关于试用期有多个具体的期限规定,具体要看你和用人单位签定几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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