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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

离婚 2021-06-19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四种离婚过错,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不包括其他。
    如果因为上述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 要看什么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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