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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的物变更遗嘱的变更

合同纠纷 2021-06-20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但变更遗嘱时此行为能力已经丧失,则该变更遗嘱的行为视为无效;变更遗嘱须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愿,任何在胁迫、欺骗的情况下对遗嘱所作出的变更均属无效
  •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
  •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单方个人意愿和意思表示。然而,在法律上遗嘱是一种要求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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