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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是要什么时候发出

综合法律 2021-06-27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要约的四个要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您好。一般来说要约收购的条件: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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