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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阻止债权人会议召开

债权债务 2023-04-13 12: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看是什么情况
  • 有以下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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