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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死亡后,社会保险能继承吗?

继承 2021-08-12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 针对目前社会上议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后钱会“充公”的问题,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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