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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店面,其中一个是股东占百分之四十,我现在要转让所有店面,如果这个小股东不同意转让那个股份,我该怎么办?对外总转让的价格变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经济上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21-08-15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转让方向股东股东会提出书面转让申请;
    (2)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同意转让的决议;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
    (4)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在我国股东转让股份的,首先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然后再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修改章程,进行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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