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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员工因公伤需要劳动局鉴定,一年多没有消息了,前几天去劳动局,他刚提交市里,问题现在本人病危,没有自己鉴定的能力,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8-15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事情经常发生。  
    一、职工享受法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部有关规章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还可以适当地延长。  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届满为止。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享有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  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内部规定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单位内部规定支付上述费用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工伤鉴定要本人去吗:工伤鉴定必须得本人去,同时带着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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