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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温州XX工作的2017年底休假是从2018年2月6日的工资到2017年12月底。2018年1月2月的工资说年底开始。那是一年一次的劳动和同样的事情。我今年不知道那个做了。被告知不支付工资,不提起诉讼。告诉谁礼貌。我在温州XX工作的2017年底休假是从2018年2月6日的工资到2017年12月底。2018年1月2月的工资说年底开始。那是一年一次的劳动和同样的事情。我今年不知道那个做了。被告知不支付工资,不提起诉

诉讼 2021-08-19 08: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讨薪?
    1、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3、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如:跳楼讨薪、跳桥讨薪、绑架老板等方式)来处理,以免事态恶化,使自己受害更加严重或者使自己从受害方变为加害方。
  •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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