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挪用公款贪污罪的界限

刑事辩护 2021-08-21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二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三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 挪用公款与贪污罪相比较:
    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3、犯罪的目的不同。
    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
    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
    6、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
    7、量刑程度不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克苏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