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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给个人打工的时候,脚筋断了。个人上司没有收到医疗费。但是,现在出院的只有一个月的工资,一天120元的上司说一天90元的工资。我们觉得有点少吗?上司说这是法律规定,只给了一个月。医生只给了我一个月的医生指示。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我叔叔给个人打工的时候,脚筋断了。个人上司没有收到医疗费。但是,现在出院的只有一个月的工资,一天120元的上司说一天90元的工资。我们觉得有点少吗?上司说这是法律规定,只给了一个月。医生只给了我一个月

合同纠纷 2021-08-21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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