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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半年,我提出离婚,需要退还礼金吗?

离婚 2021-08-24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 一般来说,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并不需要退彩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只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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