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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公司已经被一家外国公司收购,但它仍然使用这个品牌,法定代表人没有改变。现在新公司的员工想和我们签订合同。我之前的合同是在2009年10月27日签订的,2012年10月27日到期,然后新签的合同是从2012年10月1日到2012年10月27日,我刚开始签,但是我私下觉得有点失落,然后我和他们谈了谈,他们在他们面前撕毁了新合同。现在公司正在找我续约。如果我拒绝再次签名,我会在27号离开吗?公司不会赔偿吗?在被收购之前,公司没有给我们加班费,也没有购买社保。这家公司在被收购后买下了它。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现在公司又在找我续签合同,是不是就算自己自动离职?能不能叫公司赔偿?

公司收购 2021-10-28 1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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