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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和王是夫妻,是A公司仅有的两名股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后来,张与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将其名下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了李。得知后,王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理由是他不知道股权转让协议,并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李提出张和王是夫妻,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理由相信股权转让已获得Wang的同意,因此他们不同意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本协议有效还是无效

股权转让 2022-02-09 09: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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