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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雇主没有付给我薪水。我上个月辞职了,但现在我不付薪水。我说一开始我把她的电脑程序弄糟了,但现在我不付工资了。当我离开时,交接工作已经完成。我已经离开一个多月了。现在我要说的是,我当时做得不好,计算机程序混乱。因此我想扣除我的工资。我有理由要求她支付我的薪水吗?

劳动纠纷 2022-03-14 12: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没完成工作交接直接离职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办理工作的交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协助原单位办理社保移交手续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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