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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实行全面的工时制度。在过去十年中,每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250小时。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吗?具体操作和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公司突然将工作时间减少到法定标准以上,还可以吗?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3-17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劳动者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 新劳动法规定十年以上工龄终止合同的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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