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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今天早上领导口头通知我,没有书面通知就解雇了我。合法吗?我能继续工作吗?

劳动纠纷 2022-03-21 12: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私自离岗,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则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是自愿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被劝退,还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你可以搜集有关公司说你是被劝退的证据,从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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