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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从他朋友的老板家里拿走了20500元现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拿了钱。我朋友的老板报警了。现在我的朋友被带到拘留中心,承认偷了东西。在原告知道是他之后,他同意撤回诉讼。还写了一封谅解书。但派出所表示,这是一起公诉案件,无法撤回。现在怎么办?有没有办法撤回诉讼?还是你必须通过检察院打电话回来?如果检察院不回电,会被判刑吗?根据这个数额,你将被判刑多长时间?是否有可能获得保释或缓刑?

刑事辩护 2023-01-08 0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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