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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工木工与包工头说好的干完人走清帐可干了一个月包工头一直托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4-03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 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证据的情况下(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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