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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三年后,公司突然要求我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4-07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终止合同没有补偿金,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的有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如果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没有赔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合同,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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