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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换货一开始说可以,现在说没货只能退货,现在价格差500元。这个损失店不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4-10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售出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无条件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即便是打折商品也不能例外。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售出的产品有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除外)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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